各市(地)社科聯、高校社科聯(科研處)、省級外語類社會組織、各有關單位: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我省外語領域科研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推出優秀成果和人才,促進外語學科發展,依據《黑龍江省社會科學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暫行辦法》和《黑龍江省外語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實施細則》,在省社科聯的領導下,由省外語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組織開展第五屆黑龍江省外語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工作。現将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遵循競争、擇優的标準,突出評獎的導向性、專業性和權威性,推動外語學科發展、人才建設和學術繁榮。
二、評選範圍
1.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在本省行政區域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公開出版創作的外語理論研究成果和未公開出版但已被決策機構或實際部門采納并取得明顯效益的外語應用研究成果。
2.參評成果類别包括:專著、編譯著、論文、研究報告。
3.以下成果不在參評範圍:教材、教學參考書、論文集、年鑒、輯集的人物傳略等;著作權有争議的成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規定涉及國家機密的成果;已獲得市(地)、廳局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包括民間獎勵)。
三、申報要求
1.申報者限報一項成果,以第一作者為主,以其他作者代表申報須有第一作者授權證明。
2.成果申報時間:11月3日-11月20日。
3.申報方式:評獎不接受個人申報,由申報人向各市(地)社科聯、高校社科聯、未成立社科聯的各高校科研處、省級外語類社會組織申報成果。
4.申報者申報成果須提交以下材料:
(1)《黑龍江省外語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申報表》(附件1)紙質版2份,word格式電子版1份;
(2)成果原件或複印件1份,匿名複印件1份(成果為著作的務必提供原件);
(3)佐證材料原件或複印件1份,匿名複印件1份,提供的佐證材料必須完整(包括封面、目錄、版權頁、正文等)。
5.申報者應向成果受理單位交納申報費,無論申報成果評上與否,所交申報費不予退還。申報費的标準為每項成果200元。其中,成果受理單位留用50元作為評獎工作經費,150元交評委會辦公室作為評審費和工作經費。
四、工作安排
1.下發通知(11月3日):由省外語學科評獎委員會辦公室和省社科聯聯合下發《關于開展第五屆黑龍江省外語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工作的通知》。
2.受理申報(11月3日-11月20日):由各市(地)社科聯、高校社科聯(或科研處)、省級外語類社會組織作為受理單位,接受成果申報,進行資格審查,對申報成果的《申報表》填寫情況、匿名處理情況、成果原件及佐證材料真實性等進行逐一審查,驗收人須在《申報表》中“驗收人”欄内簽字,一旦出現僞證、假證,由驗收人負責。
3.上報材料(11月20日-11月24日):各受理申報單位将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于11月24日17時前報送至評委會辦公室,同時提交申報成果彙總表(附件2)。電子版申報材料、彙總表發送至郵箱82808210@163.com。
4.組織評審(11月27日-12月1日):評委會辦公室組建評審組對參評成果進行評審,根據參評成果的學術價值和社會價值優中選優,經審讀、打分、評議等程序,評定成果等次。
5.結果公示(12月上旬):評審結果報評委會批準後向社會公示。公示期内如有異議,可具名向評委會辦公室投訴或申訴,由省社科聯同評委會商議裁定,确定最終結果。
五、聯系方式
本屆外語學科工作評獎辦公室設在省俄語學會秘書處,材料報送至省社科聯組織的各學科優秀成果評獎材料受理指定辦公室(哈爾濱市南崗區中山路153号F樓即主樓F244室),
聯系人:杜明珍
電 話:18345150621
黑龍江省外語學科優秀科研成果評獎工作由省社科聯全程指導和監督。
聯系人:趙永苓
電 話:1874605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