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績效評價實施細則

發布者:劉洋發布時間:2021-10-12浏覽次數:53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省級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績效評價工作,實現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優,進一步優化我省科技管理決策,提高科技計劃實施效果和财政支出績效,加強科技監督問責,依據《關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國發〔2014〕64号)、《科技評估工作規定(試行)》(國科發政〔2016〕382号)、《中央财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績效評估規範(試行)》(國科發監〔2020〕165)以及《中共黑龍江省委辦公廳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的通知》(黑辦發〔2018〕59号)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适用于省級财政資金➿⚽✨➿的競争類、平台類與普惠類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前期設立、中期執行與實施效果的績效評價。競争類具體包括:省科技重大專項、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省重點研發計劃、省自然科學基金等;平台類具體包括:科技創新⛩⛪➰和人才專項;普惠類具體包括:企業研發後補助、科技創新券等。其他科技活動評價參照執行。
  第三條 績效評價活動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分類評價。遵循科技活動規律,根據評價需求以及項目研發、⛩⛪➰運行、人才成長、市場發展的特點,設置合理的評價内容和評價指标體系,采用科學可行的方法和規範程序,獨立客觀、分類評價。
  (二)協同高效。科技計劃績效評價應與其下設的專項、項目驗收及評價、财政預算績效評價統籌銜接,加強數據、資料共享,推行“材料一次報送”制度,充分利用已有科技管理信息,提高評價工作的整體效率。
  (三)注重實效。依據科技計劃設立目标,以目标與結果為導向,重點評價目标實現與整體實施效果,突出其在支撐龍江高質量發展、産業發展科技支撐、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引領科學前沿發展、培養科技人才、提供公共技術服務能力等方面的實際成效。
  第四條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在項目驗收與評價的基礎上開展,根據計劃特點及管理需求,一般每年選取2-3類科技計劃進行重點評價,原則上每5年開展一次全面評價,期間可以根據需要适時開展中期評估。
  第五條 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實行等級評價制,以其下設項目評價結果作為基礎,開展該科技計劃的綜合分析評價,其結果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個等級。
  第二章 評價内容和方法
  第六條 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内容一般包括科技計劃的目标定位、組織管理與實施、目标完成情況與效果影響等。在此基礎上分析問題,提出相關建議。
  (一)目标定位。主要評價科技計劃目标定位與科技計劃管理改革精神的相符性,目标定位與我省科技創新和戰略需求的相關性,目标定位的明确性和可考核性,目标定位與其他科技計劃或科技工作之間的協調關系,目标對未來科技發展趨勢和需求的适應性等。
  (二)組織管理與實施。主要評價科技計劃的組織管理的規範性、有效性、效率及公開透明性,為實現績效目标采取的制度措施,研發隊伍和條件保障落實情況,科技資源配置與使用、任務部署和實施進展情況,資源平台開放共享與服務情況,科技報告等成果提交、檔案歸檔、數據共享情況,科研誠信管理情況,項目管理處室及直屬單位的履職盡責情況等。
  (三)目标完成情況與效果影響。主要評價科技計劃目标任務的完成情況,成果産出和知識産權情況,标志性成果的創新性和先進性,對原始創新、技術創新、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及協同創新的作用,對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科技創新平台建設的作用,對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作用,對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生态文明建設、人民生活質量提升、國家安全的作用,效果影響的可持續性,科技界和産業界的滿意度等。
  第七條 競争類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内容
  (一)省科技重大專項績效評價應重點考察在新技術、新産品、新裝備的研制和重大工程建設等方面的進展和效果,資源統籌協調和産學研協同攻關組織管理情況,帶動科技與産業領域局部躍升、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貢獻和影響。
  (二)省重點研發計劃績效評價重點考察項目布局和任務部署的合理性,組織管理機制的有效性;計劃對突破重大共性關鍵技術和産品開發、規模化應用、行業推廣、幅射帶動作用及産生的經濟社會效益。對提升産業核心競争力和自主創新能力,完成省委省政府年度重點工作任務和社會公益研究的支撐作用。
  (三)省自然科學基金績效評價重點考察基金資助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科學前沿探索的定位和導向,對推進黑龍江省創新體系建設和滿足黑龍江省需求的戰略支撐作用,對促進原始創新、學科發展、人才隊伍成長的作用。
  (四)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績效評價重點考察與戰略新興産業及省重大産業發展方向相符性,項目組織管理機制的有效性,對加快具有自主知識産權的重大成果轉化、省産業結構調整與發展,産業技術升級、規模形成與擴大以及核心競争力提升的支撐作用。
  (五)其他當年所列競争類科技計劃績效評價圍繞實施背景、工作目标重點,重點考察布局和任務部署的合理性,指南設定的合理性與競争性,組織管理機制的有效性以及目标完成情況及實施效果。
  第八條 平台類專項績效評價重點考察平台的功能定位、布局和整合、能力提升,為省重大需求(特别是重大科技任務)提供支撐保障的作用,推動原始創新、科學前沿發展、成果轉化和産業化的作用,科技資源的開放共享和服務質量等。
  人才專項績效評價應重點考察專項布局,對培養高水平領軍人才的示範作用,完善創新型科技人才隊伍結構和各類科技人才發展的示範引領和帶動情況,服務質量和滿意度以及與相關計劃(專項、基金等)和重大任務的結合和銜接等。
  第九條 普惠類專項績效評價重點考察政策的實施效果,對科技型企業發展➿⚽✨➿力度,引導科技投入增加強度,降低企業研發成本,對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資本化、産業化的作用。
  第十條 科技計劃績效評價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結合年度預算及事前績效評估報告,采用政策分析、目标比較、現場考察、數據分析、問卷調查、座談調研、專家咨詢、同行評議、案例研究等多種方式開展。經濟效益評價可采用成本效益分析、對比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開展。根據評價對象特點和評價需求綜合确定,并注重聽取有關部門、産業界、關聯單位、服務對象等意見建議。
  第三章 組織實施與結果應用
  第十一條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省科技廳”)制訂年度績效評價工作計劃,重點明确績效評價需求與目的,提出實施績效評價的科技計劃類别、項目清單。制定評價工作方案,明确評價目的和任務、組織方式、進度要求、經費安排、紀律要求等。
  第十二條 省科技廳根據評價工作方案,綜合考慮評估機構的獨立性、評價能力、實踐經驗、組織管理、資源條件、影響力和信譽等情況,通過公開招标、競争性磋商等方式擇優遴選評估機構或專家評價組,經審定通過後組織開展。
  第十三條 省科技廳與評估機構簽訂委托評價協議,明确評價任務目标、範圍、内容、成果形式、委托經費、質量控制、保密要求和數據使用要求等。
  第十四條 評估機構按照委托内容及工作要求開展工作。
  (一)制定評價方案。方案應明确評價目的和任務、對象、時間、内容和指标、程序和方法、組織實施模式、成果形式、條件等。
  (二)采集和處理評價信息。圍繞評價内容收集所需信息,并對信息進行分類、驗證、統計等處理。評價信息收集和處理應全面、相關、可信、高效。
  (三)專家評價。重點圍繞自評報告及評價信息進行分析,專家依據評價指标,結合具體項目績效評價結果,對科技計劃的績效進行全面考評。
  (四)綜合評價。圍繞評價内容、評價指标和關鍵議題開展綜合分析評價,對科技計劃整體目标的實現程度、實施效果進行全面評價,針對評價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第十五條 評價活動完成1個月内,省科技廳相關處室及直屬單位應将評價報告等信息彙交到省科技創新服務平台信息系統。
  第十六條 結果運用。省科技廳加強評價結果運用,總結組織實施經驗,分析目标差距原因,提出解決措施,做出優化科技計劃布局與動态調整等決定。績效評價結果在一定範圍内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一)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該計劃支出預算編制挂鈎。計劃年度評價等級為“A”的,可适當調增或維持預算;等級為“B”的,可适當調減或維持預算;等級為“C”“D”的,調減預算或取消,列入下一年度績效評價與重點監督工作計劃。
  (二)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結果與監督檢查頻次挂鈎。計劃年度評價等級為“A”或“B”的,不納入下一年度績效評價工作計劃;評價等級為“C”或“D”的,加強科技計劃組織主體的監督力度與檢查頻次。
  (三)科技計劃績效評價結果與實施問責挂鈎。對評價結果和結果運用中發現的重要問題,計劃年度及整體評價等級為“C”或“D”的,省科技廳按照相關制度規定開展監督檢查和問責。
  第四章 保障和監督
  第十七條 省科技廳協調有關方面提供有關專項(專項、基金等)财政預算績效評價和過程管理資料等必需的資料信息條件,保障評價活動有序開展。
  第十八條 省科技廳在評價協議中要求評估機構根據評價對象特點和評價任務需求,制定具體評價方案,明确評價内容和指标、程序和方法、組織實施模式、管理措施等,報省科技廳認定後方可實施。
  第十九條 評估機構需按照評價方案,制定工作規範程序,建立全過程質量控制和報告審查機制,按時保質完成評價任務,确保評價信息收集和處理全面、可信、綜合分析評價依據充分,形成的評價報告要素齊全、内容完整、數據準确、邏輯清晰、簡潔易懂,結果客觀公正。
  第二十條 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和信用記錄制度,評價前評估機構、評價人員和咨詢專家均應簽訂誠信承諾書,納入科研誠信信息管理系統。
  第二十一條 評價活動中涉及國家秘密的按有關保密規定進行管理。評估機構應具備相關保密條件,省科技廳與評估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明确保密責任和有關要求。
  第二十二條 省科技廳采取随機抽查、節點檢查等方式對評估機構履行評價協議情況進行監督。對未按評價協議約定和評價方案開展工作、存在不當行為的,視情節輕重采取限期整改、終止評價任務、回收評價工作經費、取消承擔科技計劃績效評價資格等處理措施;違反法律法規的,依法依規追究評估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由省科技廳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Baidu
sogou